送交者: 095 于 2016-10-02, 21:48:58:
口述:徐逢贤,1939年出生,江苏无锡人。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,长期从事农村经济理论研究、宏观经济及区域经济研究。
1978年,安徽凤阳小岗村18户农民冒着杀头危险,偷偷按下的“包产到户”红手印文件,已成为具有历史标志意义的文物 没有想到,从1985年起,粮食产量连续5年徘徊不前,而且还不是我们想象的一般减产。本来我们已经在1982年把粮票取消了,最后没有办法,只好在1986年恢复粮票,直至1992年才正式取消粮票。 我在社科院社会学所的老领导、农村问题专家陆学艺,当年曾跟着万里在安徽推动土地承包制改革。1989年,他在《人民日报》发表了一篇文章:《农业形势严峻,进入新的下降徘徊期》,引起党中央领导和社会的广泛关注。 随后,他派我去山东陵县调研。我在那儿挂职副县长,中央政策研究室派给我一辆车、一个司机,全国各地想去哪儿都行,同时每年给我八万块钱调研经费。我整整调研了两年时间,跑了江苏、浙江、湖北、湖南、贵州、云南,还有河南、山西等10多个省份。 调查之后,发现都减产,没有哪个地方是增产的,小岗村也大幅减产,村长和书记都到江苏苏州、无锡、张家港等地打工去了。农民不反对分田到户,但反对解散集体经济,粮食大幅减产。 减产的原因也不复杂,集体经济解散后,社会化服务没跟上。举个简单例子:一大片地里,某块地是旱田,其他地是水田。水田要灌溉,北方用井水,南方就是挖渠道,用河里面的水。水渠路过旱地,人家不需要,不让过,你这个水田就浇不上水了。除了这个,原来集体经济时期,统一的灌溉、施肥、打农药一下都跟不上了。这样一来,必然要减产,这是很现实的。 调研意见形成十三届八中全会决议,写入宪法 回到山东陵县以后,我在1991年1月16日的《光明日报》上发表了一篇16000字的整版文章:《坚持社会主义方向,稳定和完善我国农业的双层经营体制》。 在这篇文章中,我提出解散集体经济的做法是错误的。主要主张有五句话:应该“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,以集体经济为联产承包家庭提供社会化服务为主体,实现农业双层经营体制,经过若干年努力,逐步实现农业规模经营,使农民实现共同富裕”。 文章发表后,得到了江泽民总书记和宋平同志的高度重视。江泽民看到我这个方案后,说这个非常好,我们可以试验。后来,就把我调到人民日报社,当理论部副主任。 我在人民日报社只工作了3个月,当时人民日报社记者编辑队伍中,只有8%的人可以评上高级职称,而且要在那儿工作5年后才能评。知识分子没有职称是不行的,我就亲自找社长,要求调回社科院经济所。因为是总书记安排的人,当时还找了《求是》杂志理论部的一位副主任,顶替我的位置,才能调回社科院经济所。
早年毕业于南京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系,徐逢贤始终关注农村与农业研究,这是他将早年的论文油印成集,并手抄目录(艾江涛 摄) 后来,在我这篇文章的基础上,形成了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决议。形成决议后,农业部门有七个人反对,有人曾提出:“分田到户,解散集体,农村党支部靠边。”中央把他们全部免职。免职以后,把我那五句话写入宪法,所以谁都不敢反对了,到现在也不敢反对,只好说我们要搞合作经济。 从九十年代起,农村经济进入了一个新时期,粮食产量逐年上升,1996年全国粮食产量达到12000多亿斤,提前5年完成了邓小平在87年规划的9600亿斤的目标。 那篇文章成为我学术的转折点。因为在此以前,我是一般的研究人员。这篇文章发表以后,江总书记规定,以后你搞调查研究、提出对策,可有三条途径直接报中央。哪三条途径?一条是社会科学院的《要报》;第二条是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的《政研内参》;第三条,通过当时的统战部副部长刘延东,直接报送中央。 1992年4月,我在《社会学研究》杂志上写了一篇关于财政体制改革的文章:《县级财政体制改革的思考》,主张将“财政包干体制”改革成“分税制”,组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,并逐渐提高中央财政收入的两个比重。 文章发表后,在《农村经济》《经济研究参考》《乡镇企业》《人民日报·海外版》等五六个媒体转载,受到李鹏总理和姚依林副总理的高度重视,按照我的相关建议,在1993年7月1日,其主要精神,成为中央财政体制改革的文件。